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222.“他就带着两个儿子玛拿西和以法莲同去”表由内在所生的教会的意愿和教会的理解力。这从“玛拿西”和“以法莲”的代表清楚可知:“玛拿西”是指属世层中新的意愿及其性质,如前所述(5354e节);“以法莲”是指属世层中新的理解力及其性质(5354节)。这二者由内在所生,由他们是约瑟的儿子来表示,而约瑟代表内在属天层(5869, 5877节)。
有必要解释一下何谓教会的理解力和意愿。教会的理解力在于从圣言觉知何为信之真理,何为仁之良善。众所周知,圣言的字义具有这样的性质:人能利用字义来证实他所信奉的任何信条。这是因为圣言字义上的观念是接受真理的总体容器,只是在这些容器接受真理之前,它们的真实性质并未如同通过透明的东西那样显现。因此,这些观念只形成人必须首先获得的总体印象,以便他能适宜地接受特定方面和具体细节。圣言的字义具有这样的性质,人能利用字义来证实他所信奉的任何信条;这一事实从曾经存在于教会,并且现仍存在于教会中的大量异端邪说清楚看出来。每个异端邪说的信徒都能在圣言的字义中找到支持,并且如此确认,以致他们完全相信它是真理;以后即便从天上听见真正的真理,他们也丝毫不会接受。
他们之所以不接受,是因为他们没有教会的理解力;事实上,只有当人们阅读圣言,对经文仔细进行彼此对照,从而明白他当信什么、当做什么时,这种理解力才会存在。这种理解力只在那些从主领受光明的人中间才能找到,他们在基督教界也被称为“被光照的人”。这种光照只在诸如渴望认识真理,但不是为了名声和荣耀,而是为了生活和服务或功用的那种人中间才能找到。这种光照同样被人里面的理解力所接受,因为被光照的是理解力,或说理解力才是光的接受者。这一点从以下事实非常清楚地看出来:那些几乎没什么理解力的人绝无可能从圣言看见这类事物,而是信靠他们以为被光照了的那些人。此外,要知道,那些已经重生的人从主获得一种能被光照的理解力;正是来自主的天堂之光流入理解力,并光照它,或说赋予它光明;因为理解力并不从其它源头接受自己的光、自己的视觉,因而自己的觉知。
不过,被称为教会理解力的这种理解力比只是基于记忆知识的理解力更为内在,因为它是一种觉知,明白某事是真的,但不是出于记忆知识和哲学的指示,乃出于圣言在其灵义上的指示。例如,拥有教会理解力的人能清楚发觉,圣言处处教导: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是教会的本质;人的生命死后仍旧延续;他的生命就源于他的爱。他们还能发觉,与仁分离之信并非信;除非在对主之爱的良善和对邻之仁的良善与它联结的情况下,否则,这信丝毫无助于永生;因此,这信与仁必须联结起来,以便属灵的生命能够存在。拥有被光照的理解力的人能极清楚地发觉这些事是真的;而那些没有这种理解力的人决看不出它们是真的。
有人认为拥有在教会事物上的理解力之人是那些擅长多方面证实他们自己教会的信条或教义,甚至直到说服别人相信它们是真的,而且还擅长巧妙地驳斥众多异端邪说的人。但是,这并不是教会的理解力;因为能证实一个信条并不是理解力的一个特征,而是感官层面的心智能力的一个特征;这种能力有时可见于最坏的人当中,事实上,根本没有任何信仰的人,以及那些沉浸于实际虚假的人也有这种能力。对所有这类人来说,再没有比证实凡他们所喜欢的任何观念更容易的了,甚至能证实得如此彻底,以至于能说服简单人相信。然而,在证实任何信条之前,教会的理解力就能发觉并看出它是不是真的,然后才去证实它。
这就是“以法莲”所代表的理解力。而“玛拿西”所代表的教会良善则是主通过信之真理灌输给一个教会成员的仁之良善。因为这些真理,连同仁之良善才是那流入理解力并光照它,或说赋予它光明,还使得理解力和意愿构成一个心智的东西。理解力和意愿这二者都是从内在而生的,这一点从前面频繁的阐述和说明可以看出来;因为对良善与真理的整个情感(光照便通过这情感而来),除了从内在之外,并不从其它源头流入,因而并不从其它源头而生;也就是说,它经由内在从主而来。
4526.至于从前一章末尾开始论述的眼睛视觉的对应关系,要知道,它与属于理解力的事物相对应,因为理解力是内在视觉(简称内视),这种内视在高于尘世之光的光中发挥功能。人之所以能从他在尘世之光中所看到的事物获得聪明,是因为有一种更高级的光,也就是天堂之光流入凭尘世之光变得可见的物体,使它们以代表和对应的方式被看到。事实上,在尘世之光以上的光就是从主发出的光,而主光照整个天堂。出自主的聪明和智慧本身在那里显为光,正是这光产生了人的理解力或内视。当这光通过理解力流入尘世之光的物体时,它就会使它们以代表和对应的方式被看到,因而以理解力被看到。在自然界中运作的眼睛的视觉因对应于在灵界运作的理解力的视觉,故对应于信之真理,因为这些属于纯正的理解力。事实上,真理构成人的整个理解力,因为他的一切思维都围绕着某个事物是否如此,也就它是否真实这个问题。眼睛的视觉对应于信之真理与良善(参看441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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